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石塘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亮化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肥东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25日 16:0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2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戴贤国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7455702 | ||
采购单位 | 肥东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石塘镇金桥街0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7455702 | ||
代理机构名称 |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775875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DDHZ000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石塘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亮化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疑问: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投标人认证”中“投标人具有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的疑问。建议调整为:投标人具有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认证证书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回复: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人认证”中要求“2、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认证得2分”,经进一步查证后,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认证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认证均能满足本项目对安全的要求,故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投标人认证”中“2、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认证得2分”更正为:“2、投标人具有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认证证书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更正日期:2025年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东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石塘镇金桥街03号
联系方式:0551-67455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0551-6252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62520515
附件信息:
00091更正公告